您好,欢迎来到59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来源:59财经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常委会根据情况决定。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有:1、立法权。2、和法律的解释权。3、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性质是权力机关,即是我国的代议机关;其地位具有最高性,是国家机构中地位最高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在普选基础上产生的代表组成,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集中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第1种观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据《》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种观点: 全国常委会与的区别在于,全国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而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所以说两者的区别是非常大的,不能够搞错了。一、 关于全国常委会关注我国新闻的人都知道全国常委会。全国常委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并且是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的。所以能力还是非常强的。这些人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的,所以这是素养都是比较高的。此外,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够担任国家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职务,如果担任了这些职务的话,就要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最重要的是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而且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所以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非常宽的。日常可以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还可以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的重要日常工作。对于我国人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二、 关于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的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需要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而且设立了,是由秘书长领导的。所以说的能力以及权力都是非常高的。包括了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还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等其他的事项。综上所述,全国常委会和是有一定区别的,但双方都是能够保障我国人民的权益。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性质是权力机关,即是我国的代议机关;其地位具有最高性,是国家机构中地位最高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在普选基础上产生的代表组成,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集中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有:1、立法权。2、和法律的解释权。3、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2种观点: 全国常委会与的区别在于,全国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而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所以说两者的区别是非常大的,不能够搞错了。一、 关于全国常委会关注我国新闻的人都知道全国常委会。全国常委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并且是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的。所以能力还是非常强的。这些人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的,所以这是素养都是比较高的。此外,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够担任国家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职务,如果担任了这些职务的话,就要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最重要的是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而且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所以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非常宽的。日常可以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还可以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的重要日常工作。对于我国人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二、 关于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的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需要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而且设立了,是由秘书长领导的。所以说的能力以及权力都是非常高的。包括了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还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等其他的事项。综上所述,全国常委会和是有一定区别的,但双方都是能够保障我国人民的权益。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1、立法权。依据现行的规定,全国常委会和全国共同行使立法权。2、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3、实施的监督权。现行除规定全国监督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常委会以监督实施的职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等。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监督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Copyright © 2019- win5999.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