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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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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代会就是中国党全国代表大会;会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党代会是中国党党内的全国性的集中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比如2012年举行的中国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五年之后的2017年就召开了中国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习惯上简称党的、十九大等。2、会就是全国的举行的全国性集中大会,每年都召开的,与之时间差距不大的就是全国政协会议,由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组成的会议,也是每年一次,这两个会议通常被称为“”。3、党代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中国党党员,而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是非党员,由各行各业的成员代表组成,可以是党员,也可以是教师、工人、农民、学者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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