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派出所的民警原则是不配的。因为民警处理日常的公务维护社会治安,有一般的警械就足够了,配一般都是在极端的重大犯罪案件中才会使用。
法律依据:《机关公务用管理使用规定》
第二十九条 配民警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由所属配部门负责人批准,经管员核对后领取支,完成任务后交还:
(一)执行应当佩带支任务的;
(二)参加实弹射击训练的;
(三)所属机关依法指令应当领取支的其他情形。
任务紧急时,可以凭所属配部门负责人给管员的指令领取支。交还支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还支的,应当提前向负责人报告获得批准并告知管员,在交还支时作出备案说明。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机关所属配部门的配民警需要每天佩带支执行任务的,可以由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月审批,实行上班领取、下班交还支登记制度。每月审批支领取、交还情况,应当向其所属机关公务用管理委员会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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